一方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能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那么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夫妻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用于日常生活、共同等。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债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是合理的。
但如果债务被认定为一方的,一般不能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有属于个人的,在不影响夫妻另一方权益的前提下,可以执行这部分份额。
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用途、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等因素。同时,夫妻另一方如果认为执行行为了自己的,也有权提出异议和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