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改革内容
消费税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扩大征税范围:将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以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调整税率结构:对不同消费品设置差别税率,对于一些需要限制消费的商品提高税率,对于鼓励消费的商品适当降低税率。
改革计征方式:部分消费品从价计征改为从量计征,或者采用复合计征方式,以更精准地反映商品的消费情况。
优化征收环节:将部分消费品的征收环节后移,例如从生产环节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以增强税收征管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加强税收征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防止税收流失。
消费税改革旨在优化税收结构,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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