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一岁多判给谁
一般情况下,一岁多孩子的在时通常会判给母亲。
1. 因为孩子在这个年龄阶段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和护理,母亲能够提供更适合其成长的环境和照顾。
2. 法律在判决权时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一岁多的孩子尚处于或者需要母亲更多的关怀和照顾。
3. 但如果母亲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有吸毒等恶习、不尽等,那么抚养权可能会判给。
4. 同时,父亲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有更好的抚养条件,比如更稳定的经济收入、更良好的居住环境等,也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