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办理结婚登记证需要什么材料
后办理证需要以下材料:
1. 双方本人的簿、身份证。
2. 本人无以及与对方没有和关系的签字声明。
3. 提交或法院生效的、调解书。
4. 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需要注意的是,户口簿和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且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准备的照片应符合的要求,一般为红底彩色照片。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机关,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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