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原债务怎么办
时,原的处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约定优先原则。如果在转让中明确约定了债务的承担方式,那么按照约定。
2. 法定原则。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一般由转让后的公司承担原债务。但是,如果原公司的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股东可能需要在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 恶意逃债。如果公司转让是以逃避债务为目的,了的利益,这种转让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4. 通知义务。公司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人,否则可能会影响债务的承担方式。
总之,公司转让原债务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约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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