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身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医疗费:根据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根据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情况参照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程度或者,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范围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案件具体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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