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悔婚彩礼女方是否归还
男方悔婚,是否归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 如果双方未办理手续,男方悔婚,彩礼通常应当归还。
2. 双方办理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悔婚,彩礼也应予以返还。
3. 婚前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悔婚,在时也可以要求。
但需注意,如果彩礼已经用于购置双方的共同,或者已经转化为,可能不会全额返还。此外,如果彩礼的给付是基于自愿,且不存在上述应当返还的情形,女方也可以不予归还。在判断彩礼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大小等因素,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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