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落不明几年为失踪人几年为死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可以向人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是为了在法律上对下落不明人员的民事权利和义务进行处理,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