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承担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存在侵权行为。这是承担责任的首要条件,包括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主动实施了侵害他人的行为,比如损坏他人财物;不作为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应当作为而未作为,导致他人受损,例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受伤。
2. 存在损害事实。即因为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失或,包括、人身伤害、等。
3. 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由侵权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4. 行为人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结果而希望或放任其发生;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害结果,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在某些特殊的侵权责任中,不要求行为人有过错,法律规定了“”原则。
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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