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到底是什么?你真的了解它背后的法律含义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无论是网购下单、签订保险合同,还是入住酒店、办理手机套餐,几乎都离不开一种看似普通却极具影响力的“合同内容”——格式条款,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格式条款?它的存在合理吗?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揭开格式条款的神秘面纱
所谓格式条款,是指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通俗点说,就是商家或服务提供方提前写好、基本不给消费者修改余地的一套标准合同内容。
比如你在某电商平台下单时,页面底部通常会有一行小字写着“点击提交即视为同意《用户协议》”,而这份协议中就可能包含大量的格式条款,这些条款涵盖了退货规则、责任限制、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这类条款的最大特点是:单方面制定、未经协商、广泛适用。
格式条款存在的合理性与风险并存
从商业效率角度看,格式条款的存在是有其合理性的,试想,如果每一份合同都需要逐一协商、反复沟通,不仅成本高,效率也极低,尤其在现代大规模交易中,格式条款能有效提升交易效率和标准化程度。
但与此同时,格式条款也可能成为商家规避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的“隐形陷阱”。
- “本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 “如发生争议,应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这些听起来似乎很“硬气”的条款,如果缺乏公平性和透明度,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如何保护消费者免受“霸王条款”侵害?
我国《民法典》对格式条款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旨在防止格式条款的滥用,根据《民法典》第496条至第498条:
-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 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对方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 如果条款存在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义务、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换句话说,哪怕是你签了字的格式合同,只要其中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依然可以主张部分或全部无效。
面对格式条款,我们应该怎么做?
作为消费者或合同相对方,在面对格式条款时,不能只图方便“一键同意”,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 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争议解决机制等关键信息;
- 遇到不明白或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疑问或要求解释;
- 保留相关证据,如电子页面截图、纸质合同复印件等;
- 若认为条款违法或显失公平,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签字之前,你还有选择权;签字之后,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格式条款并不是洪水猛兽,它是现代社会高效交易的产物,但正因为它的普遍性和隐蔽性,更需要我们提高警惕、理性判断。了解格式条款的本质,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才能在面对“霸王条款”时不被动、不妥协。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不要让“我同意”三个字成为你权益受损的导火索,多看一眼,多问一句,或许就能避免一场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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