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迁户口女方到男方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婚迁女方到男方,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证件:
1. 个人书面申请,说明婚迁户口的原因和情况。
2. 双方的原件及,这是证明的重要依据。
3. 女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男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男方所在村(居)委会同意接收的证明。
6. 有的地区可能还需要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具体的手续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办理婚迁户口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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