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功起诉离婚
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准备相关材料。
1.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人院管辖,地与不一致的,由经常人民法院管辖。
2. 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双方、、子女、财产证明等。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3. 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并缴纳诉讼费。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4. 法院立案后,会向被告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并安排开庭时间。
5. 参加庭审,在庭审中要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6. 等待。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的重要依据。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与他人、、虐待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法院判决的可能性较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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