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什么罪
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罪。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通常包括: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十户以上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是否构成失火罪,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火灾发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失火罪的定罪量刑,会根据具体的情节和后果进行裁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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