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起诉以谁名义起诉
起诉通常以的名义起诉,但由直接抚的一方参加诉讼。
1. 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有获得费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虽然实际承担了,但只是作为人代表子女行使权利。
2. 以子女名义起诉,可以确保子女的得到充分保障。因为抚养费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子女的生活、教育、等需求。
3. 若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比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此时也可以以子女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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