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真实合法: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成分。
2. 科学准确:有关产品功效、成分等方面的表述应当有科学依据,符合客观事实。
3. 不得替代药品:不能宣传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不能误导消费者用其替代药品。
4. 显著标明注意事项:如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等。
5. 遵循相关法规:符合《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6. 语言规范:使用清晰、易懂、规范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易产生歧义的表述。
7. 经审查批准:发布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获得广告批准文号。
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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