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受伤如何鉴定
打架受伤的,一般需要通过以下程序和依据:
选择鉴定机构:通常可以选择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或者是具备司法鉴定的社会机构。
提出申请:受伤者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诊断证明等材料。
鉴定依据:鉴定主要依据受伤的程度、症状、治疗记录等。对于外伤,会检查伤口的长度、深度、面积;对于内伤,会参考影像学检查结果、临床症状等。
鉴定标准:依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将损伤程度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等不同等级。
鉴定时间:一般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不同的伤情有不同的时间要求。例如,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鉴定结果对于案件的定性和处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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