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缺席判决离婚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不应诉,法院可能会作出缺席判决,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如果最高院作出了缺席判决离婚,该怎么办呢?
一、最高院缺席判决离婚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最高院作出了缺席判决离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在收到判决书后15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判决。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证明自己未收到传票或其他诉讼文书,或者有其他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无法参加诉讼,可以提出撤销申请。
2. 在收到判决书后30天内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认为最高院的缺席判决有错误,可以提出再审申请。但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定条件,如发现新的证据、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等。
3.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撤销或再审,则最高院的缺席判决将生效,婚姻关系将被解除。
二、最高院缺席判决离婚后一方当事人还能否上诉
最高院缺席判决离婚后,当事人是否还能上诉,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当事人因正当理由未能参加诉讼,可以提出撤销申请。在被撤销原判决后,当事人可以对新判决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未提出撤销申请,则最高院的缺席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再对该判决提起上诉。
三、最高院缺席判决离婚后另一方当事人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最高院缺席判决离婚后,另一方当事人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当事人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无论是否参加诉讼,均应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子女的抚养习惯等因素,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