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四年婆婆不给钱怎么办
离异了四年,前婆婆仍然拒绝兑现承诺的赡养费。面对这种困境,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确认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前婆婆有赡养儿子的义务。
二、收集证据
为了证明婆婆的赡养义务,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赡养费的约定;
婆婆承诺赡养的录音、短信或聊天记录;
赡养费的支付记录或证明。
三、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前婆婆协商,说明自己的经济困难和赡养需求,并出示相关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以下途径:
四、起诉要求给付赡养费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婆婆履行赡养义务。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证据情况,判决婆婆支付相应的赡养费。
五、申请公证
如果前婆婆自愿给付赡养费,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自己无法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可以向律师寻求帮助。律师可以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协助起草诉讼材料,代理出庭诉讼。
案例分析:
小明离婚后,前婆婆承诺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但离婚四年后,前婆婆突然中断支付。小明多次与前婆婆协商,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小明收集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前婆婆补支付48个月的赡养费,共计96000元。
法律提示: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也不能免除。如果前婆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子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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