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在福州离婚怎么办
重庆人在福州离婚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夫妻一方住所地为婚姻关系继续存续期间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重庆人在福州离婚怎么办
如果重庆人在福州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福州提起离婚诉讼。所需材料包括:
1. 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离婚诉讼请求及理由。
2. 结婚证或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证明夫妻关系。
3. 身份证: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其他诉讼请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证据等。
二、重庆人在福州提起离婚诉讼流程
1. 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材料。
2. 法院审查起诉状,符合受理条件的,立案受理。
3. 法院将传票和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4. 被告在收到传票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5. 法院依法组织双方进行庭前会议、调解或开庭审理。
6.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判决或调解。
三、重庆人在福州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出
重庆人在福州离婚后,若户口在福州,需办理户口迁出。具体步骤如下:
1. 携带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福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2. 填写户口迁移证,并提供接收地户籍证明。
3. 派出所核查材料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
4. 持户口迁移证到接收地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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