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走法律途径,到底该咋离?,离婚法律途径指南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那么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具体步骤如下:
1、起诉离婚:原告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可以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会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但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4、判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建议参考:
1、在离婚诉讼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建议当事人在起诉前,尽量收集相关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2、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自己的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做出过激的行为,以免影响自己的诉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
离婚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需要当事人慎重考虑,在离婚诉讼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建议当事人在起诉前,尽量收集相关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自己的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以维护家庭的稳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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