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提出离婚的法律判决依据是什么?,离婚诉讼中的主动提出理由分析
在面对婚姻破裂时,一方选择主动提出离婚,如何获得公正合理的判决,成为了许多夫妻共同关心的问题,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能否获得更多的权益呢?这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审理时考虑的诸多因素。
问题解答:
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面临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但并不能简单地说其权益就一定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多个因素,如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如果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其提出的离婚请求是出于双方共同意愿,并非一方单方面为了自己的利益,那么法院通常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处理上的灵活性。
建议参考:
面对主动提出离婚的情况,双方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智,通过沟通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若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处理离婚事宜时,还应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子女抚养权的争取,避免对孩子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请求返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小编总结:
主动提出离婚并不意味着会自动得到更有利的结果,关键在于证据的充分性和合理性,双方应当秉持诚信原则,妥善处理好离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更应该在离婚过程中作出有利于孩子成长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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