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律人士该怎么称呼对方?,离婚时,如何称呼对方?
在离婚案件中,法律人士通常会使用一些特定的称呼来指代当事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称呼方式:
1、原告:在离婚诉讼中,提起诉讼的一方通常被称为“原告”。
2、被告:被起诉的一方则被称为“被告”。
3、配偶:这是最常见的称呼方式,用于指代离婚案件中的夫妻双方。
4、前夫/前妻:当离婚判决生效后,夫妻双方会使用“前夫”或“前妻”来称呼对方。
建议参考: 在称呼对方时,法律人士应该尽量使用尊重和礼貌的语言,避免使用带有攻击性或侮辱性的词汇,法律人士也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称呼方式,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小编总结: 在离婚案件中,法律人士的称呼方式应该尊重和礼貌,同时也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称呼方式,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了解离婚案件中法律人士的称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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