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给离婚怎么办?,离婚受阻,法律何在?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法律不给离婚,可能是因为以下原因:
1、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不符合管辖权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建议参考:
1、如果是因为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导致法律不给离婚,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是因为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导致法律不给离婚,可以考虑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夫妻双方保持冷静,理性对待,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3、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夫妻双方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相关法条: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小编总结:
如果法律不给离婚,可能是因为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或者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夫妻双方保持冷静,理性对待,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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