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内房子怎么分?,离婚时婚内房产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婚内房子的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会根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
1、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通常归该方所有,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的出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购买房产时共同出资,那么该房产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房产时,需要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
3、房产的来源: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且房产证上只有该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通常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且夫妻双方有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增值部分的收益。
4、其他因素:除了上述因素外,法院在分割房产时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夫妻双方的生活需要、房产的居住情况等。
建议参考:
1、提前协商: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这样可以避免在离婚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2、咨询律师:如果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房产分割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3、评估房产价值:在离婚时,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可以由一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需要另一方认可评估结果。
4、考虑居住情况:在分割房产时,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居住情况,如果一方没有住房,可以考虑将房产判给该方,由该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小编总结:
在离婚时,婚内房子的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咨询律师、评估房产价值等方式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在分割房产时,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出资情况、房产证上的名字、房产的来源等因素,同时也需要考虑居住情况等其他因素,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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