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方式有哪些内容
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为提供了更多的保障。那么,方式究竟有哪些内容呢?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问题,相信您也对此充满了好奇,那就跟随我一起揭开保证合同方式的神秘面纱吧!
一、保证合同方式
保证合同主要有和这两种方式。
一般保证是指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不能履行时,由承担的保证方式。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即在主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人可以拒绝承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债务人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院债务人破产案件,程序的;保证人以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在规定的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的,债权人有权自主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存在明显的区别。在责任承担的顺序上不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承担责任有先后顺序,只有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责任没有先后之分,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其次,在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上也有所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而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合同方式的选择及注意事项
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对于保证方式的选择需要谨慎考虑。如果债权人希望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能够更直接、更迅速地获得,那么连带责任保证可能更适合。但如果保证人对债务人的还款能力有一定的信心,且希望在承担责任前有一定的缓冲和审查时间,一般保证则是较好的选择。
同时,无论是选择哪种保证方式,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因约定不明而导致法律上的。此外,还需要注意保证合同的生效条件、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等重要条款的约定,以充分保障各方的。
总之,保证合同方式的选择和相关条款的约定对于保障债权人和保证人的权益至关重要。希望通过以上的介绍,能让您对保证合同方式有更清晰的认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免费问,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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