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离婚证要签名吗现在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可以通过办理离婚手续来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那么,拿离婚证需要签名吗?现在要怎么做才能顺利拿到离婚证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需要在离婚协议书和离婚申请书上签字。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签字或者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步骤
1. 准备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
其他相关材料(如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证明)
2.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提交上述材料,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和离婚申请书上签字。
3. 领取离婚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问题
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
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不再具有夫妻关系,但仍需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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