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改母姓需要公证吗怎么办
离婚改母姓需要公证吗?怎么办?
离婚改母姓需要公证吗?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当事人改回婚前姓氏,不需要办理公证。另一方当事人因离婚变更子女姓氏,则需要公证。
离婚后改回婚前姓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可以变更姓名,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離婚後,一方当事人如需改回婚前姓氏,只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即可,无需办理公证。
变更子女姓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離婚後,一方当事人如需變更子女姓氏,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未成年子女:变更子女姓氏仅限于未成年子女。
2. 父母同意:双方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氏。
3. 无损害子女利益:变更子女姓氏不得损害子女利益。
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 協商一致:父母双方協商一致,达成变更子女姓氏的書面協議。
2. 公證:將協議內容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3. 戶口變更:持公證書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戶口變更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一方不同意变更子女姓氏,或者变更子女姓名损害子女利益,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变更子女姓名。
法律风险
变更子女姓氏涉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变更子女姓名未经父母双方同意或损害子女利益,可能会导致子女姓名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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