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离婚带小孩怎么办
在婚姻生活中,出现问题时,一方或双方都会提出离婚,而当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子女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或由法院裁决。对于贵州人来说,在离婚带小孩的情况,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在贵州省,离婚带小孩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以下途径解决小孩的抚养问题:
1.
协议协商
当事人双方可以友好协商,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并制作《子女抚养协议》,协议应载明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方式和数额、探望权等内容。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2.
诉讼解决
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年龄、健康、智力、情感、父母的经济能力和道德品质等因素,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子女本身的意见。
3.
考虑探望权
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一项权利,不能被剥夺。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确定探望权的具体内容,如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4.
抚养费给付
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按时、足额地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和实际情况的变化,抚养权可以重新进行调整,当事人可以根据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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