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多次被驳回怎么办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间难免产生矛盾与冲突。当婚姻关系无法挽回时,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起诉离婚多次被驳回,当事人难免会感到焦急与困惑。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起诉离婚多次被驳回怎么办
1. 核实驳回理由:当事人应仔细核实法院驳回离婚诉讼的具体理由。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包括: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婚后1年内,一方提出离婚的(胁迫结婚或者结婚时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婚后才发现的除外);
一方对婚姻负有重大过错,导致婚姻无法维持的。
2. 查明原因并改进:明确离婚诉讼被驳回的理由后,当事人应认真查明导致驳回的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例如,如果法院因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而驳回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3. 选择合适的起诉理由:在起诉离婚时,当事人应选择合适的起诉理由。一般而言,当事人可以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作为起诉理由,也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起诉理由。如果当事人选择以夫妻感情破裂为起诉理由,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继续维持。
4. 注重证据收集:起诉离婚时,当事人应注重证据收集。如果以过错为起诉理由,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如果以夫妻感情破裂为起诉理由,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了。
5. 聘请专业律师:如果当事人经过多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诉讼。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寻找突破口,提高诉讼的成功率。
二、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 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严重违反行为,属于典型的过错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感情,导致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
2.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严重损害夫妻感情,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 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同样构成过错行为。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折磨,而遗弃是指将家庭成员置于无依无靠的状态。这些行为严重破坏夫妻关系,导致婚姻无法继续维持。
4.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赌博、吸毒等恶习不仅会造成经济困难,还会给家庭成员带来精神上的伤害。如果一方有这些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夫妻感情,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5. 一方因生理缺陷或者疾病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如果一方患有导致无法履行夫妻义务的生理缺陷或者疾病,且难以治愈,导致夫妻生活无法正常进行,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无法破裂的情形: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夫妻之间长期分居,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无法破裂的,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
三、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可以上诉吗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当事人应提交上诉状,并附上判决书、证据材料等。二审法院将对一审判决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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