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是什么意思?你真的了解这个法律术语吗?
在我们日常接触法律新闻、案件报道,甚至是自己遭遇纠纷时,经常会听到一个词:“裁定”。“裁定是什么意思”呢?这个词听起来专业又陌生,很多人可能只知道它和“判决”有点像,但具体区别是什么,适用场景有哪些,却不甚了解。
裁定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程序性问题或部分实体性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通俗点说,裁定不是最终解决案件结果的那个“,但它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影响着案件的走向。
在一起民事诉讼中,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理法院没有管辖权,这时候法院就会做出一个裁定,决定是否受理这起案件,这样的裁定就属于程序性裁定。
再比如,在执行阶段,法院可能会裁定查封某项财产,这就是一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裁定。
那“裁定”和“判决”有什么区别呢?
- 判决主要是针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也就是争议的核心内容作出的结论,比如谁胜诉、谁败诉、赔偿多少等;
- 裁定则更多是对程序性事项进行处理,例如驳回起诉、不予受理、财产保全等;当然也有部分裁定涉及实体问题,但一般不会直接决定胜负。
裁定的形式相对灵活,有的可以口头作出,有的必须书面送达,而判决则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作出。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裁定都可以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少数几类裁定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例如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其他多数裁定一般是立即生效,不得上诉。
建议参考:遇到裁定不服怎么办?
如果你在诉讼过程中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并对此有异议,首先要做的是仔细阅读裁定内容,看清楚法院作出裁定的理由和依据。
要判断该裁定是否属于可以上诉或申请复议的类型,如果是,就要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或向原审法院申请复议。
切记不要因为觉得“裁定不是判决”就不重视,很多裁定一旦生效,会对后续诉讼产生实质性影响,比如驳回起诉的裁定如果生效了,你就不能再就同一事由重新起诉,除非你能成功上诉推翻原裁定。
建议在遇到复杂裁定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程序失误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相关法条参考:
以下是一些与“裁定”相关的法律条文,供你深入理解这一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4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第155条规定: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
第156条规定:
“裁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小编总结:
通过这篇文章,我们明白了“裁定是什么意思”,也知道了它在诉讼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裁定虽不如判决那样直接影响胜负,但却常常决定着案件能否顺利推进,甚至影响到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
无论是普通群众还是企业法人,在面对裁定时都不能掉以轻心,了解裁定的种类、效力以及救济途径,有助于我们在维权过程中少走弯路、更高效地解决问题。
如果你正在经历一场诉讼,不妨多留心法院发出的每一份裁定书,它们或许就是决定成败的关键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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