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退彩礼该打官司吗怎么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收受的彩礼、礼物、婚宴收入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在离婚时,如何处理彩礼则成为颇受关注的问题。
一、离婚退彩礼
1. 双方自愿协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决定彩礼的处理方式,例如退还、折价或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协商一致,则可共同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并对彩礼的处理达成书面协议。
2. 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 注意事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彩礼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则离婚时一般不予返还。在给付彩礼时应注意是否明确约定彩礼的性质。
二、离婚退彩礼对子女抚养费的影响
在实践中,有人认为退还彩礼会影响子女抚养费的判决。但其实,彩礼的处理与子女抚养费的判决并无直接关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彩礼的退还一般不会影响子女抚养费的判决。
三、离婚彩礼折价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彩礼折价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值得注意的是,彩礼折价后的金额可能与彩礼的实际价值不一致。在约定折价时应慎重考虑,并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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