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父母不想赡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已成为现代社会常见现象,但随之而来的是孩子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当父母离异后不愿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时,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将受到严重损害。那么,当离婚父母不想赡养孩子时,有哪些途径可以保障孩子的权益呢?
一、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未成年子女一方或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用。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父母的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判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二、申请司法救助
对于经济困难的离婚家庭,子女一方或双方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构会指派律师免费代理案件,帮助子女争取应有的抚养费。
三、行政诉讼
如果民政部门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子女无法获得抚养费,子女一方或双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民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四、向妇联或民政部门求助
妇联和民政部门作为社会保障机构,可以为离婚家庭提供咨询、调解、心理疏导等服务。子女一方或双方可以在这些机构的帮助下,与父母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孩子的抚养费。
五、通过社会救助机构寻求帮助
对于无经济来源且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社会救助机构可以提供临时救助或长期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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