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没做不赔偿怎么办
考虑投保保险产品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自身健康状况是投保的重要环节,若因未履行健康告知义务而导致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赔的风险。那么,健康告知没做不怎么办?
健康告知未履行相关义务具体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主要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认定:
1. 未履行重大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无效
若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且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影响,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例如,投保人明知投保人患有糖尿病却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导致投保人因糖尿病并发症致残,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2. 未履行一般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即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一般告知义务,但该不履行对于保险事故的发生没有重大影响,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投保人未告知保险公司投保人有近视眼,但投保人因致死,近视眼与投保人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3. 告知后保险公司不承保,且未出具拒保证明
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告知保险公司健康状况后,保险公司明确表示不承保,但未出具拒保证明,且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重新填写投保单,然后保险公司承保,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不能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健康告知义务为由主张免责。
4. 保险公司未尽询问义务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有义务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询问与保险标的风险有关的情况。若保险公司未尽询问义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告知的健康状况对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不具有重大影响,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
被保险人因年龄、智力等原因无法履行告知义务
如果被保险人因年龄、智力等原因不能理解告知义务或者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应由其监护人代为履行告知义务。监护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且监护人的行为与被保险人无关的,保险公司不能以此免除赔偿责任。
投保代签名人未告知相关情况
投保代签名人是否享有保险人的知情权,应根据代签名与保险人的关系以及代签名人的真实意思来确定。如果投保代签名人未享有保险人的知情权,或者其真实意思与保险人的意思不一致,保险公司不能以投保代签名人未告知相关健康情况为由免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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