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每次都逾期一个月,我是不是已经踩雷了?
在当今这个信用消费盛行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网贷平台来解决短期资金周转的问题,很多人在使用过程中却发现,自己每次还款都会逾期一个月,这种情况到底是偶然还是另有隐情?
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案例:小李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月薪八千左右,平时生活压力不大,但有一次因为家里急用钱,他第一次接触了网贷,最初借了3000元,平台承诺利息不高,月还几百块,但几个月后,小李发现自己总是“卡点”还款,甚至有时候根本没注意到账单日期,结果每次都被系统记录为“逾期一个月”。
这种现象并不是个例,许多借款人反馈,在某些网贷平台中,系统会故意设置复杂的还款提醒、隐藏的账单日规则,甚至以各种理由拖延到账时间,最终导致用户“被动逾期”,而一旦形成连续逾期,不仅会影响征信记录,还会产生高额违约金,陷入越还越多的恶性循环。
更可怕的是,有些平台利用这种“每月逾期”的模式,实际上是在变相收取高利贷,比如合同上写着年利率12%,但加上各种滞纳金、违约金之后,实际年化利率可能已经超过法律保护的红线——36%,这时候,你已经不是简单的“忘记还款”,而是被套路了。
建议参考:
如果你也发现自己在网贷平台上“每次都逾期一个月”,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自查和应对:
- 核对合同细节:仔细查看贷款合同中的还款日期、扣款时间、宽限期是否存在模糊条款;
- 保留沟通记录:与客服的所有对话都要截图保存,尤其是对方承诺的内容;
- 主动联系平台协商:如果确实存在不公平条款,可以尝试申请提前结清或重新签订协议;
-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确认存在违规行为,可向银保监会或当地金融办进行举报;
- 咨询专业律师:在面对催收、起诉等情况时,务必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避免个人权益受损。
相关法条参考: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要求网络借贷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网贷每次都逾期一个月”看似是用户的疏忽,实则可能是平台设下的陷阱。每一次逾期背后,都可能藏着一笔高昂的成本,我们建议广大借款人擦亮眼睛,理性看待网贷产品,尤其要警惕那些“低门槛、高额度、无抵押”的诱惑广告。
也要记住,法律始终站在守约者的一边,当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毕竟,人生没有多少次机会能承受“逾期一个月”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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