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转移遗产有罪吗(恶意转移财产后果)
恶意转移财产的定义有法律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司法解释第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办理:
(一)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导致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未经人民法院许可,隐藏、转移、销毁或者处分已经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的;
(四)有履行能力,拒不按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绝协助执行的。
其中,“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未经许可转让遗产是违法的。
遗产属于所有有权继承的继承人。如果是私自转让,属于恶意侵占,应该丧失或者剥夺继承权。遗产是经过正常程序可以进入资产的一部分财产,不需要进行其他多余的操作,避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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