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一、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协议离婚,乃是指夫妻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婚姻解除之协议,并协同向婚姻登记机构递交相关申请从而完成的一种方法。
其具体手续流程一般可概括为如下步骤:首先,双方须签订正式的书面,明确涉及子女抚育权归属与等核心问题;其次,带着个人有效明文件(如身份证)、簿及书等相关资料,外加已签署的,共同前往一方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最后,由该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误后,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颁发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子女探视权的条款具有实质有效性。
在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双方均有义务签署关于子女探视权的协议并确保其内容为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意愿,且不违背任何现行或道德规范的强行性要求。
若该协议内容存在剥夺未能直接孩子的一方探视权之情况,则此等条款应被视为无效。
务必注意在签订离婚后的子女探视权协议时,父母双方享有自由商定如何行使探望权力以及行使探望权力的具体时间和方式的权益。
三、怎么用写离婚协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男女双方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以及家庭住址等等。
接下来,应该对离婚的缘由及其处理方式进行详述,包括简洁地交代双方决定离婚的原因,譬如感情破裂或者不负责任等,并且必须确保双方是出于自愿决定离婚,且已经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了共识。
再者,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也需要作出清晰的划分,明确列举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详细清单,其中既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等等各类财物,同时还需阐明这些财物的分割方式。
如果存在共同债务的话,需要详细列出债务的具体金额,债务主人以及清偿的方式;同样道理,如果有共同享有的债权,也要明确其处理方法。
对于房产这一类固定资产而言,需要按照上所记载的详细地址、产权证书号码以及离婚之后的产权归属做出标注;而对于机动车这种交通工具来说,则需要注明车牌号码以及离婚之后的产权归属;至于涉及到的固定资产或者其他投资,也需要明确指出该资产或权益在离婚之后的所有人。
关于子女的抚养和问题,如果有孩子的话,需要明确孩子的名字、性别、出生日期,并确定孩子的归属,包括直接抚养方和另一方的探望权。
还要约定、教育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支付时间以及支付方式。
最后,如果女方在离婚时正处于孕期,那么也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相关事项。
双方可以就其他尚未解决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商议,并将商定结果体现在协议之中。
在签署协议之前,双方都需要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并注明签订协议的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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