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一、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及户籍情况,确保登记的主体准确无误。
二是本人的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续的重要凭证,没有结婚证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此外,还需注意一些相关事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二、夫妻协议离婚去哪离婚
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比如男方常住户口在A市,女方常住户口在B市,那么双方既可以选择到A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选择到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以确保离婚登记手续能够顺利办理。
三、怎么走
协议离婚需遵循以下程序:
其一,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同时需填写离婚申请书,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及对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商一致意见。
其二,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查看证件是否真实有效、离婚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等。同时,会给双方一定时间的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三,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确认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若逾期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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