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单方债务,离婚后要共同偿还么
一、婚前单方债务,后要共同偿还么
在婚姻关系中,个人婚前债务通常被认为是由负债者个人承担的责任,不应由配偶共同背负。
倘若这类债务被认定为婚姻共同债务,那么就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分担。
而婚姻共同债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在婚前,一方通过借款方式购买的财产已经转化为了另一方的共同财产,并且为了购置这些财产所负担的相关债务也应当算作共同债务;
(二)双方在共同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这些都应当算作共同债务;
(三)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参加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或是其中一方因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收益,将该收益用于改善家庭生活质量或与配偶共享时所产生的债务,皆可计入共同债务;
(四)当夫妻一方或双方身患疾病,且需要支付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时,他们所负担的费用也应视为共同债务;
(五)对于未成年子女产生的费用,亦可以视作共同债务;
(六)在具备法定的老年人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同样可以作为共同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培训所需的费用所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
(八)为支付合理必要的社交费用所引起的债务也应视作共同债务;
(九)双方协议明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部分,同属共同债务;(十)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婚姻共同债务的情况,也都需共同偿还。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男方先提出离婚要怎么赔偿女方
在中国大陆地区,根据国家之规定,男性提出离婚并无须向其配偶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
这是由于我们国家着重保障每位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其中涵盖了自由以及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只要男方在整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涉及到诸如、与他人、实施、虐待或遗弃妻子等严重过错行为,并且也未曾给女方带来任何形式的精神伤害,那么该名男方就不必因自身提出的离婚请求,而向女方支付任何经济上的赔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