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假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力
一、民法典中假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力
假的劳动合同通常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合同成立的要件来看,订立劳动合同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假劳动合同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是通过欺诈、虚假意思表示等不正当手段订立的。
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机构予以撤销。一旦合同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另外,如果假劳动合同是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逃避税收、缴纳义务等,这种合同不仅无效,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在劳动纠纷中,假劳动合同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真实劳动关系及相关权益,应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
二、怎么看待未盖章的劳动合同的效力
未盖章的劳动合同效力需分情况看待:
(一)若劳动合同仅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未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行为代表用人单位,此时即便未盖章,该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因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能够体现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已就劳动权利义务达成一致。
(二)若劳动合同既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又未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这种情况下,一般认为劳动合同尚未成立。因为无法明确体现用人单位的意愿,双方未就合同内容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意。但如果劳动者已实际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也接受其劳动成果,视为双方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实践,该合同也可认定有效。
总之,判断未盖章劳动合同的效力,需综合考虑签字情况以及双方实际履行行为等多方面因素。
三、如何看待未盖章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呢
未盖章的劳动合同效力需分情况具体分析:
(一)若劳动合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未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般认定该合同有效。因为法定代表人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其签字行为在法律上能够代表用人单位的意志,对外产生法律效力,所以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若劳动合同既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又未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且用人单位事后也未对该合同进行追认,那么这份劳动合同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无法明确体现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不符合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
(三)若劳动合同没有用人单位盖章,但有劳动者签字,且劳动者已实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用人单位也接受了劳动者的劳动,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此种情形下,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倾向于认定该劳动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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