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无力偿还如何处理
一、共同债务无力偿还如何处理
关于夫妻间共同负担的债务问题,若其中一方存在无法偿还之情形,均有权请求另外一方全额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面临的共同债务偿付义务属于连带性的清偿责任,无论双方是否已解除婚姻关系,都必须对共同债务负责,用夫妻共有财产与个人自有财产予以清偿。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拥有对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向其要求部分或全额清偿债务的权利,且并不区分夫妻应担负债务份额的大小和偿还次序的先后,即无论是哪一方,只要债权人提出要求,就必须全部或部分地承担债务,当一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另一方则需承担剩余的清偿责任。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共同债务是一人一半吗找谁协商呢
如若存在共同债务问题,其中一方拒绝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履行还款义务。
倘若所涉及的债务确实被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司法机关将会强制要求该方承担起共同还款责任,具体实施方案将根据债务的实际状况来做出裁定与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即夫妻可依据自愿协商的原则处理共同财产;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优先考虑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同时,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依法给予充分保障。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明确指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共同偿还。
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归各自所有,则双方需通过协商达成清偿方案;若协商未果,则由人民法院进行最终判决。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