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了土地女儿有继承吗
一、父母死了土地女儿有继承吗
父母去世后女儿能否继承土地,需视土地性质而定。
如果是宅基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女儿作为人,无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房屋。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女儿在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若是农村的耕地、林地等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户内部分成员死亡,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农户家庭,而非某一家庭成员,所以不发生继承问题。但在承包期内,户内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若女儿是该承包户成员,可继续使用土地;若已分户,则不能继承。对于通过、拍卖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也可继续承包。
城市的国有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存在继承土地的情况。不过土地上的房屋等合法财产,女儿可依法继承。
二、父母死了土地怎么继承怎么去办理
父母去世后土地的继承和办理,需区分土地性质:
1.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个人财产,可继承。继承人是本集体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经批准后取得房屋及;不符合条件,可按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等,但不得翻建、重建。继承人已迁出本集体,可继承房屋,房屋存续期间有宅基地使用权。办理时,继承人需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到机构办理房屋产权及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若家庭成员还有其他在世的,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该户内没有其他成员,耕地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办理林地继承时,继承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三、父母死了土地能继承吗
父母去世后土地能否继承,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宅基地,其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按照“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倒塌。
对于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草地等,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由于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只要该户还有其他成员,土地就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存在继承问题。若该户所有成员都去世,土地会被发包方收回。而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也可以继续承包。
林地比较特殊,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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