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诈骗现任丈夫前妻33万判几年
一、女子诈骗现任丈夫前妻33万判几年
女子诈骗现任丈夫前妻33万,依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诈骗33万一般会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一方面,会考虑女子犯罪的具体情节,比如是否存在、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若女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有立功表现,如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等,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另一方面,女子的认罪态度、退赃退赔情况也很关键。若积极退赃,弥补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法官在量刑时通常会酌情从轻。反之,若存在抗拒抓捕、销毁证据等恶劣情节,可能会加重处罚。总之,最终量刑会在法律框架内,结合各种具体情况综合确定。
二、对方不发货属于诈骗吗
对方不发货是否构成诈骗,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对方一开始就无履行合同的意图,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如编造货源充足假象、骗取货款后失联等,以非法占有货款为目的而不发货,这种情况可能构成诈骗。比如商家根本没有货物却大量收取消费者款项且拒不退还、逃匿等,符合构成要件。
然而,若对方因一些合理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发货,如不可抗力、供应链突发问题等,且有积极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或承诺退款等,一般不构成诈骗,而是属于民事。例如因自然灾害致使原材料供应中断,商家及时告知消费者并表示会尽快解决,这种情况多按民事违约处理,消费者可通过协商、调解或等途径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退款、赔偿损失等。
所以,不能简单认定对方不发货就属于诈骗,要综合考量其主观故意及相关客观行为等因素来判断。
三、诈骗货物是吗
诈骗货物是否构成合同诈骗,需视具体情形判断。
若诈骗货物行为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且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从而骗取货物,则构成。比如,在中,一方虚构自己的履约能力,骗取另一方货物后逃匿,就符合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
然而,如果诈骗货物的行为并非基于合同关系,或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可能构成普通诈骗罪。普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总之,判断诈骗货物是否属于合同诈骗,关键在于行为是否与合同的签订、履行相关联,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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