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诈骗最怕三个东西吗
一、传媒公司诈骗最怕三个东西吗
传媒公司诈骗并非简单“最怕三个东西”能概括,但有几类关键因素对其有较大威慑。
一是执法机关的严格监管与打击。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等会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传媒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诈骗线索,会迅速展开调查,收集证据,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诈骗分子会因面临法律制裁的风险而有所忌惮。
二是受害者的积极维权与举报。受害者遭受诈骗后,若能及时整理相关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向有关部门举报,会增加传媒公司诈骗行为被揭露的可能性。同时,受害者通过合法途径提起要求赔偿,也会给诈骗公司带来经济压力。
三是社会舆论监督。如今信息传播迅速,传媒公司的诈骗行为一旦被曝光,会引发社会关注和舆论谴责。这不仅会影响其声誉,导致客户流失,还可能促使更多人关注此类问题,引发连锁反应,使诈骗公司难以继续开展非法活动。
二、传媒公司是怎么套路诈骗的
传媒公司的套路诈骗方式多样。
一是“包装出道”骗局。此类公司宣称能将普通人打造成明星,诱骗当事人签订高额“包装合同”,承诺提供专业培训、推广资源等,但收取费用后,所谓的培训质量低劣,推广活动也多是虚假,根本无法实现包装出道的承诺,费用也拒不退还。
二是“兼职刷单”陷阱。以传媒公司有宣传推广需求为由,招募兼职人员进行刷单任务。起初会返还小额佣金获取信任,随后诱导当事人刷大额订单,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本金和佣金。
三是“假招聘”诈骗。发布虚假高薪招聘岗位,如主播、艺人助理等,要求应聘者缴纳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以各种借口拖延入职,待收取足够钱财后便失联。
四是“虚假广告代言”诈骗。告知当事人获得知名品牌广告代言机会,需先支付“活动启动资金”“形象包装费”等,实际上根本没有真实代言项目,骗得钱财后消失。
遭遇此类可疑情况,应保持警惕,及时核实公司资质,不轻易交钱,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监管部门求助。
三、不知情诈骗获利的量刑标准
若确实不知情而参与所谓“诈骗”活动,不构成。需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明知行为具有欺骗性。
若经司法机关综合全案证据判断,认定行为人存在“应当知道”属于诈骗活动的情形,而参与其中并获利,将按诈骗罪量刑。具体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2.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价值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最终量刑会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如获利金额、参与程度、是否有、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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