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房产证怎么办
一、离婚中房产证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证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协商分割: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处理房产证。可以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之后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若协商将房屋出售,出售所得款项双方按约定分配。
2.法院判决: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若房屋是,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的,获得房屋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折价款,之后可凭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办理过户。
3.特殊情况:若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获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二、离婚一定要分房产吗
离婚不一定要分房产。
如果房产是一方的,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其个人所有,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一方在前全款购买的房子且只登记自己名字。
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是否分割以及分割的方式。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不分割房产也是可以的,这种情况下可以在中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使用等情况。
但要是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且一方要求分割,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例如,对于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之,离婚时房产是否分割取决于房产的性质以及夫妻双方的意愿,并非离婚就必然要分割房产。
三、离婚后房产怎么交房
离婚后房产交房事宜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房产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归一方所有,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持有房产所有权一方可要求另一方配合交房,若另一方不配合,可凭借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交房义务,待胜诉后可通过程序完成交房。
若房产是通过法院判决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可依据生效判决书要求对方交房。对方拒绝交房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如责令对方限期迁出房屋等。
在交房过程中,双方要做好房屋物品的清点和交接,可制作详细的物品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同时,要办理好相关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的结算和过户手续,避免后续产生纠纷。若房产还有未还清,还需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后续还款责任,确保贷款按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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