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七个月想离婚孩子可以打掉吗
一、怀孕七个月想离婚孩子可以打掉吗
怀孕七个月想打掉孩子,从法律层面讲,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在法律上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不过,怀孕七个月时胎儿已较大,此时终止妊娠会面临较高的医疗风险,对孕妇身体伤害也大,医疗机构在实施引产手术时会非常谨慎。通常需要有符合规定的医学指征或其他正当理由,比如胎儿存在严重的先天性疾病等,医生才会考虑进行手术。若无医学上的必要理由,部分医院可能拒绝进行引产手术。
此外,若涉及婚姻关系,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以,若女方想离婚并打掉孩子,需综合考虑医疗风险、自身意愿及婚姻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二、婚后父母出钱首付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婚后父母出钱首付买的房子,离婚时分配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且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该子女,首付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父母出首付,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男方,但男方要补偿女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配,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若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出资是借款,否则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同样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在实际处理中,需结合出资证明、房产登记情况等证据来确定房产分配方式。
三、婚后男方房子加女方名字离婚有效吗
婚后男方在其房子上加女方名字,离婚时该行为通常是有效的。
从法律角度分析,男方将女方名字添加到上,这一行为可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一旦完成房产登记变更手续,即发生物权效力,该房产就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该房产的分割,首先会尊重夫妻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有关于房产分割的协议,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协议进行分割。
若双方没有约定,则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
不过,若男方能证明加名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撤销赠与,重新确定房产归属。但这种情况需有充分证据支持,否则法院通常会认定加名行为有效,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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