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分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一、单位分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单位分的房子离婚时分割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该房屋是婚前单位分配,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属于,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房子是婚后单位分配,属于,离婚时可由双方协商分割,比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也可将房屋出售,双方分割房款。
若房屋有部分产权归单位,离婚分割时较为复杂。需先明确单位对该房屋的处置规定,若单位同意转让,夫妻双方可按共同方式处理;若单位不同意转让,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再另行起诉。
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应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单位福利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单位福利房离婚时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福利房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房子归属,获得房屋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福利房是一方婚前购买且已取得完全产权,该房产属于购买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福利房虽在婚后购买,但使用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出资情况,判决房屋归出资方所有,但需对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若福利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法院通常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一方使用。双方对承租问题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三、单位福利房在离婚中如何分割
单位福利房在离婚分割时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方婚前取得福利房所有权,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一方所有。
-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福利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可能会将房屋判给一方,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数额会参考房屋的市场价值、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
-婚后由一方单位分配福利房,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但购房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这种情况下,房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与上述婚后共同购买情况类似。
-福利房只取得部分产权,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就该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判决。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双方如有争议,可另行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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