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能否执行
一、夫妻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能否执行
确实是可以实现的。
根据现行的规定,夫妇双方在就共同财产进行划分达成协议时,必须征得债权方的同意和承认,否则此类协议将在法律上无法得到确认和生效。
若夫妻双方对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存在异议,他们有权通过启动析产诉讼来对共同财产进行进一步的划分。
依照相关的,当法院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或者实际上所拥有的财产实施措施之后,倘若被执行人的配偶认为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存在错误或者侵犯了其应享有的合法权益,那么该配偶便可以以案外人的身份提出,并且享有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或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二、共同债务不承担共同财产却要分割怎么办
当面临共同债务无偿负担,却需割裂共享资产的困境时,可采用以下策略:
1、协议解决:积极与对方商议,明确各自的权益及义务。
提出自身忧虑与抱怨,以求获得对方谅解与协同,以便寻求公正的解决途径。
2、:若谈判失败,可寻求资深法律顾问协助。
他们能够剖析实际状况,给予法律意见,助您拟定适当的解决方案。
3、诉讼请求: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交诉讼文件,要求对方履行相关的债务责任。
在此过程中,您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未负共同债务之责及分享资产的合理性。
处理共同债务与共享资产分割问题时,应秉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同时,务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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