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父母出资,离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前父母出资,离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要想知道结婚前父母给的那笔钱到底属于谁的,得看看当时的实际情况。如果那时候父母说这笔钱就是送给你们两个人的,而且也没特别提出过是送给某一个孩子的,那么我们就认为这算是对你们的共同赠与了。这样的话,在你们离婚的时候,这笔钱就要当作夫妻共同的财产来分。但是,如果父母当时明确表示这笔钱只是送给某个孩子的,并且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个事实,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笔钱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的财产了。另外,如果这笔钱是用在子之类的大件上,而房子又是登记在你们两个人的名字下面,那么这笔钱也有可能会被看做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到底这笔钱算不算共同财产,还得看当时的实际情况,包括出资的原因、目的以及登记的情况等等,然后再综合考虑才能得出结论。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被判刑生病离婚怎么判
就是说,如果那个被起诉判了刑的人,正好在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决定要离婚的话,那法院就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来进行审查喽。考察这些案件的时候,法院首要的事情就是先搞清楚他们是不是真的铁了心,婚姻关系已经走到头儿,没有办法再收拾残局。如果法官们确认了这个事实,那么他们可能就会做出判决,同意把这婚离了。而且吧,法院在做这样的判决的时候,还得顺便看看那些孩子以后跟谁过、家里的钱怎么分那些事儿。不过,具体的判决结果还是要看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到底咋说的,还得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嘛。
三、女婿受侮辱离婚怎么判
嗯,说实在话,家庭内部的侮辱性行为其实并不是导致离婚的唯一原因,但是在离婚里面,这个情况可以当作是你们俩婚姻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因素来看待。如果你是因为受到这样的侮辱而感觉和配偶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的话,那么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你们两个人都是有权利去人民法院那里的嘛。在法庭上的时候,法官们会全面地考虑到你们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孩子的问题、还有财产怎么分这些事情来做出最后的判决。如果他们觉得你们的感情确实已经无法弥补了,那么法官就会判处离婚。当然咯,被侮辱的那位女婿或者媳妇也可以在离婚案子里面申请精神损失费之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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