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调解后公司不执行(劳动仲裁调解书老板不执行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在遇到纠纷时,除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外,仲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强制执行力的。关于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执行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执行怎么办
如果不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生效的仲裁书原件,和用人单位签订仲裁书满15天的回执,并加盖劳动仲裁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庭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裁决在15日内不起诉,期满后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严格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办理。在执行中,对于企业拒绝给职工安排工作并且不发工资或者不给福利待遇的。人民法院可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通知银行或信用社扣划应付的工资和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必要时可责令企业赔偿该职工的实际经济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此类案件不是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不应把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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