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首先,我们必须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孩子很有可能判断男人
1、女性有恶性传染病或其他影响孩子成长的重大疾病。
2、女方长期不回家,不履行抚养义务。
3、已经做过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男子。
4、男性年龄过大,再生育的概率较小,而女性则处于较好的生育期。
5、女性有不良习惯或其他质量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
6、妇女收入低,工作不稳定,无固定住所。
对于哺乳期和两岁以下的孩子,如果对男方非常不利,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况之一,也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之共同生活;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3、因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的不当行为不利于子女的成长,或者因违法犯罪不能抚养子女。
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男方有以下情况,可要求法官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
2、儿童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孩子的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女性患有长期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应与孩子生活在一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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